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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布鲁塞尔9月7日电 第八届欧洲论坛7日举行,应邀出席论坛的中国驻欧盟使团临时代办王红坚强调,中欧在绿色转型方向志同道合,在绿色合作领域大有可为,就做大做强中欧绿色合作提出五点建议。
当日论坛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布鲁塞尔和上海同步举行,主题为“中欧双碳合作:开放共享,奔赴净零未来”,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欧盟中国贸易协会共同主办。
王红坚在致辞中指出,气候变化已从未来挑战变成现实威胁,全球行动紧迫性持续上升;中欧在绿色转型方向志同道合,在绿色合作领域大有可为,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共同发挥着压舱石作用。
王红坚表示,中欧双方应充分利用高层对话平台,深化在绿色复苏、环境技术、循环经济、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,并可积极推进第三方绿色合作。
就做大做强中欧绿色合作,王红坚提出五点建议,包括:
——坚持中欧关系的正确定位。中欧在碳市场建设、可持续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充分证明,中欧是伙伴不是对手,合作远大于竞争。中欧应坚持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定位,为中欧绿色合作行稳致远保驾护航。
——确立气候变化责任的理性认知。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,但一直主动承担与国情相符的国际责任;中欧应秉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、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则,聚焦务实行动,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举措落地实施。
——保持气候政策的稳定连贯。中国始终按照既定目标推进2030年前碳达峰、2060年前碳中和的“双碳”进程,但中国政策和发展也不时受到外部因素干扰,希望欧方保持气候政策的稳定连贯,防止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,为双方绿色合作提供稳定预期。
——维护应对气候变化的互信基础。警惕将绿色议题政治化、工具化,避免以“地缘竞争”视角看待气候变化问题。绿色合作有赖于良好政治互信,不可能一面搞地缘对抗,一面要求别人无条件合作。中欧应相向而行、排除人为阻力,为绿色合作进程营造良好政治环境和公平公开共享的经贸投资环境。
——妥善处理绿色规制的举措分歧。中欧在低碳绿色发展道路上不可能完全同步,绿色规制举措差异乃至分歧矛盾也在所难免,双方应以建设性态度看待和处理,特别是具有外溢效应的规制举措,应加强政策沟通与规则对接,避免单边行动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