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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对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近日,财政部印发了《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》,这将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、税收、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的协同作用,推进“双碳”目标实现。
目前,世界各国都在加速布局绿色低碳发展,这是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内容,将重塑国家间、企业间竞争格局。随着我国工业化、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,调整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和强化生态系统治理的任务很艰巨。尤其是当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低、能源利用效率较低问题较为突出,同时,部分能源品类的外采率居高不下,能源安全保障面临较大压力。为此,政府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的财政支持力度,2016年至2020年安排生态环保财政资金达4.4万亿元,年均增长8.2%。但是,预计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转型资金或将达到百万亿元规模。在财政收支处于长期紧平衡状态下,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是难以为继的。
因此,应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,加大激励和约束力度,统筹有序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。既要加强财政资金对“双碳”工作的支持力度,还要发挥财政在投资基金、政府债券、PPP等领域的引导作用,健全市场化、多元化投入机制,形成“四两拨千斤”的撬动作用。
可通过转移支付、政府投资、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等多种财政支持方式,加强对“双碳”的资金保障和投入力度。一方面,持续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,对光伏、风电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给予补贴,对新能源交通工具及充电桩设施等给予税收优惠、财政补贴或奖励等政策。另一方面,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低碳转型、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等财政支持力度,推进钢铁、有色、石化、化工、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污降碳。随着产业发展,也需动态调整政策门槛和支持力度,合理把握财政补贴标准及“退坡”后的衔接安排。
除加大财政支出外,还可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,强化引导和杠杆作用,健全市场化、多元化投入机制。一是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,发挥好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内的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。鼓励中央、地方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类产业基金,并开展基金、贷款、债券等多种业务联动投放,合理放大财政资金杠杆。二是将具有公益性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,推动绿色政府债券发展。近年来,政府债券在能源、农林水利、生态环保等涉及“双碳”工作的领域,每年规模达数千亿元,未来政府债券范围扩容与稳定支持将更好助推该领域发展。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策划、技术、运营等专业优势,用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PPP项目,探索生态环境导向开发(EOD)、全要素资源统筹一体化开发等模式,以此来提高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率、降低财政负担。此外,政府还可采取投资补助、资本金注入、财政贴息、政策性融资担保、以奖代补等方式,激发社会资本、公益组织等在“双碳”领域的投入。
当然,在健全多元化市场投入机制的过程中,也要推动财政补贴、税收调节、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,提升整体政策效能,以更好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和可融资性。同时,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痛点,重点探索创新涵养水源、调节气候、固碳等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的价值补偿或实现方式,并培育好、发挥好碳排放权、用能权、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。此外,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调配合,大力发展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市场。通过多种财政工具助力和政策协同,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、金融资源共同服务绿色低碳发展,更好实现“双碳”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