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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西路高科尚都摩卡3号楼1单元208室
第1部分 化学品及标识
化学品中文名:乙苯、乙基苯
化学品英文名:Ethylbenzene
CAS号:100-41-4
分子式:C8H10
分子量:106.17
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:工业及科研用途。
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
紧急情况概述:
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。吸入有害。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。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。
GHS危险性类别:
易燃液体 类别2
急性吸入毒性 类别4
吸入危害 类别1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类别2
标签要素:
象形图:
警示词:危险
危险性说明:
H225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
H332吸入有害
H304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
H373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
防范说明:
预防措施:
——P210远离热源/火花/明火/热表面。禁止吸烟。
——P233保持容器密闭。
——P240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/等势联接。
——P241使用防爆的电气/通风/照明/设备。
——P242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。
——P243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。
——P280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。
——P261避免吸入粉尘/烟/气体/烟雾/蒸气/喷雾。
——P271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。
——P260不要吸入粉尘/烟/气体/烟雾/蒸气/喷雾。
事故响应:
——P303+P361+P353如皮肤沾染: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水清洗皮肤/淋浴。
——P370+P378火灾时:使用灭火器灭火。
——P304+P340如误吸入: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体位。
——P312如感觉不适,呼叫解毒中心/医生
——P301+P310如误吞咽:立即呼叫解毒中心/医生
——P331不得诱导呕吐。
——P314如感觉不适,须求医/就诊。
安全储存:
——P403+P235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。保持低温。
——P405存放处须加锁。
废弃处置:
——P501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/容器。
物理和化学危险: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。
健康危害:吸入有害。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。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会对器官造成伤害。
环境危害:无资料。
第3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组分 |
浓度或浓度范围(质量分数,%) |
CASNo. |
乙基苯 |
100% |
100-41-4 |
第4部分 急救措施
急救: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呼吸、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。就医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。就医
眼晴接触:立即分开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。就医
食入:漱口,禁止催吐。立即就医。
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:将患者转移到安全的场所。咨询医生。出示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给到现场的医生看。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:无资料
第5部分 消防措施
灭火剂:
用水雾、干粉、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。
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,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,使火势扩散。
特别危险性:
易燃。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高热和明火能引起燃烧或爆炸。高速冲击、流动、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。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(闪爆)
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:
消防人员须佩戴空气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异常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,灭火剂: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砂土。
第6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
作业人员防护措施、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:
消除所有点火源。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、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,穿防静电服,戴橡胶耐油手套。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。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、下水道、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。大量泄露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砂土、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。用泡沫覆盖,减少蒸发,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容器中。环境保护措施:收容泄漏物,避免污染环境。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、地表水和地下水。
泄漏化学品的收容、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:
小量泄漏: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。用沙土、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,并转移至安全场所。禁止冲入下水道。
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封闭排水管道。用泡沫覆盖,抑制蒸发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:
禁止明火,禁止火花,禁止吸烟。密闭系统、通风、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。
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。
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,避免吸入蒸汽。
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。
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
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
如需罐装,应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装置,防止静电积聚。
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。
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
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
使用后洗手,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。
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注意事项:
耐火设备(条件)。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。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。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。
第8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职业接触限值:
PC-TWA:100mg/m3
PC-STEL:150mg/m3
生物限制:
无资料
监测方法:
GBZ/T160.1~GBZ/T160.81-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(系列标准)
工程控制:
防止产生云烟
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。
密闭操作,防止泄漏。
加强通风。
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。
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。
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、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,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。
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个体防护装备:
呼吸系统防护:采取通风、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。
手防护:防护手套。
眼睛防护:戴安全护目镜。
皮肤和身体防护: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。
第9部分 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 无色透明液体 |
气味:有芳香气味 |
pH值:无资料 |
熔点/凝固点(°C):-94.9°C |
沸点、初沸点和沸程(°C): 136.2°C |
自燃温度(°C):175°C |
闪点(°C):-44.37°C |
分解温度(°C):无资料 |
爆炸极限[%(体积分数)]: 1.0〜6.7% |
蒸发速率[乙酸(正)丁酯以1计]:无资料 |
饱合蒸气压(kPa):58.96kPa |
易燃性(固体、气体):无资料 |
相对密度(水以1计):0.870g/cm3 |
蒸气密度(空气以1计):3.66 |
气味阈值(mg/m³):无资料 |
n-辛醇/水分配系数(lgP):6.8 |
溶解性:不溶于水,溶于乙醇、苯、四氯化碳和乙醚等 |
黏度:无资料 |
第10部分 稳定性
稳定性: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,本品稳定。
危险反应:与硝酸、浓硫酸、高锰酸钾等氧化剂反应
避免接触的条件:静电放电、热、潮湿等。
禁配物:强氧化剂、强酸、强碱、卤素等
危险的分解产物:无资料。
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
急性毒性:
无资料
皮肤刺激或腐蚀:
无资料。
眼睛刺激或腐蚀:
无资料。
呼吸或皮肤过敏:
无资料。
生殖细胞突变性:
无资料。
致癌性:
无资料。
生殖毒性:
无资料。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——一次接触:
该物质刺激眼睛、皮肤和呼吸道。吞咽液体可能吸入肺中,有引起化学肺炎的危险。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。高于职业接触限值接触能够造成意识降低。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——反复接触:
该物质可能是人类致癌物。该物质可能对肾脏和肝脏有影响,导致功能损伤。反复与皮肤接触可能导致皮肤干燥和皲裂。
吸入危害:
20℃时,该物质蒸发相当慢地达到空气中有害污染浓度。
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
生态毒性:
无资料
持久性和降解性:
无资料。
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:
无资料。
土壤中的迁移性:
无资料。
第13部分 废弃处置
废弃化学品:
尽可能回收利用。
如果不能回收利用,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。
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。
污染包装物:
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。
废弃注意事项:
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
第14部分 运输信息
联合国编号危险货物编号(UN号):UN1175(仅供参考,请核实)
联合国运输名称:乙苯(仅供参考,请核实)
联合国危险性分类:3(仅供参考,请核实)
包装类别:Ⅱ(仅供参考,请核实)
包装方法: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,例如:开口钢桶。安瓿瓶外普通木箱。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普通木箱等。
海洋污染物(是/否):否
运输注意事项:
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严禁与氧化剂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
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。
使用槽(罐)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,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。
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
夏季最好早晚运输。
运输途中应防暴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
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、热源、高温区。
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
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
严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装运输。
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、公告。
第15部分 法规信息
下列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,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相应的规定:
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:
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(2015):列入
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:
危险品化学品目录(2015):列入
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(2017):未列入
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:
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:未列入
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试行):
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:未列入
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:
麻醉药品品种目录:未列入
精神药品品种目录:未列入
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:
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(2013):列入
第16部分 其他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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